学校文件

学校文件

首页 > 学校文件 > 正文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2年03月26日 13:27  点击:[]

各系、部、处: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张家口市政府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和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院研究,定于4月2日—4日放假,共3天。其中,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分别上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的课;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停课一天。

希望各部门在假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仔细排查人群集中场所存在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前后教学工作;清明节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离校,不得组织大型学生外出活动,学生处、各系、成教学院要加强学生管理;后勤部门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人员,保障后勤供应。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工作要点

版权所有: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邮箱:bgs@hebiac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