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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院级2011-2012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12年09月10日 13:39  点击:[]

本学年,全院教职工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的办学理念,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献身教育,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教学效果良好的先进个人。为了更好地树立先进,表彰先进,激励先进,学习先进,根据《关于2011-2012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院政[2012]33号)文件精神,学院组织开展了全院2011-2012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经基层部门推荐,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委员会评审,院党委常委会审批决定,决定对蒋希雁等43名优秀教师,赵丽新等19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优秀教师(43人)

李志强 卜娜蕊 崔宏环 周占学 徐 峰 何延青 刘 东 王淑娜 张灿果 任玉灿龚志广 祁增慧 刘彦成 张宗行 李孟波 郭海霞 王曦彤 史伟利 李慧敏 李耀辉 王剑雄 王庆林 牛连杰 李军红 赵书银 王甫丽 谢革英 马冬梅 赵领军 边玉柱 刘建军(男) 谢 君 赵爱东高 红 狄巨星 任莉莉 李秀芳 刘春东 张晓星吕 国 刘 超 李树新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工作者)(19人)

赵丽新 郭晓波 李晓庆 李汉超屈建萍 赵海军 韩长青 曲宇宁 宋春瑞 赵会生 乔建华 王金娜 张寅晓 王建民 朱颖杰 杜林冬 吴 佺 马国庆 王培婷

希望受表彰的教职工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争取更大成绩。全体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教师为榜样,取长补短,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的良好形象,为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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