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真正发挥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中的作用,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良,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秀。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按期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毕业设计(论文)有自己独到见解,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水平较高;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立论正确,计算、分析科学,实验严密,结论合理;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科学作风严谨;外文资料翻译质量好。
4.说明书条理清楚,论述充分,文字通顺,符合技术用语要求,符号统一,编号齐全,书写工整。设计图纸完备、清晰、准确。
5.答辩时,思路清晰,论点正确,回答问题有理论根据,基本要领清楚,对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深入。
6.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
7.符合我校本科学位论文查重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组织工作
1.各学院请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两日内,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的学生申报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序号
| 学 院
| 本科毕业生人数
| 报送篇数(2%)
|
1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194
| 4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438
| 9
|
3
| 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282
| 6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232
| 5
|
5
| 电气工程学院
| 290
| 6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225
| 5
|
7
| 经济管理学院
| 367
| 7
|
8
| 外国语学院
| 57
| 1
|
9
| 理学院
| 41
| 1
|
合计
| 2126
| 44
|
3.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有两位同行专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校内外均可)对其做出真实具体的评价,同时各学院答辩委员会须填写评语并签署意见。
4.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送材料
(1)填报《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
(2)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版。严格按照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格式》(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要求,书写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注意文件命名要求:word文档命名:专业+学号+姓名,如“建筑学2011112113张三”;文件夹命名:**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3)填写《XX学院2016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一份),由各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发送电子版。
5.请各学院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和格式整理上报,学校将为本次评定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颁发荣誉证书。
为保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应认真负责,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选出高质量的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