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率和议事决策水平,经研究决定,现对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上会研究的议题,应根据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分别提交相应会议研究。
二、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议题提交需相关部门(单位)填写会议议题征集表(见附件1、2),经提议人(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三、会议议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收集,并于会议前3天对议题进行汇总并初审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临时动议的议题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安排。重要议题会前要与书记、校长进行充分沟通。
四、议题确定后,由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使用A4纸双面打印,党委常委会一式12份,校长办公会一式10份。相关部门要在会议前2—3天将会议材料报送至党委(校长)办公室,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分发至参会人员。同时报送会议材料电子版至hbjgxybgs@163.com。
五、无特殊理由,会前2天未提交会议材料的,或准备不充分、会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
联系人:张晓星、刘琳;联系电话:0313-418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