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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二级学院团委的决定

2013年05月16日 09:09  点击:[]

各学院、部、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成立二级学院的请示》的批复(冀教人[2013]7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成立建筑与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在青年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校团委同意,校党委常委会2013年5月13日研究决定,今年6月份进行团组织换届,在7个二级学院设立团委,原系团总支撤销。

特此决定

2013年5月13日

上一条:关于201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任命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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