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和我校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自1月11日(星期六)至2月22日(星期六)放寒假,2月23日(星期日)返校注册;教职工自1月12日(星期日)至2月22日(星期六)放寒假,2月23日(星期日)正式上班。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抓好假期防火、防盗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后勤管理部门要切实注意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卫部门要继续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做好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校园交通及车辆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基建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在建建筑的巡查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其他管理部门要加强图书馆、实验楼及其它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所辖区域和范围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和谐喜庆的节日氛围。
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对学生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调离校、返校安全事项,要求学生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合理安排好个人的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并及时督促学生按时离校和返校。
各部门要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及各种茶话会、联欢会。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于1月12日至2月22日期间安排值班人员,并于1月8日前将寒假值班表分别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