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件
发布日期:2014-03-04 作者:校政〔2014〕9号
各学院、部、处:
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河北省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河北建筑工程学院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3月4日
上一条:关于向李旋旋等20名学生颁发2013年度“秦皇岛市政集团励志奖学金”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2013年度 “十佳教师”评选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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