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校政〔2013〕117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上岗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4〕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决定聘任9名教师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徐 峰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刘晶磊、董 捷、戎虎仁、李仲玉
二、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决定聘任8名教师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岩土方向:刘晶磊、董 捷、戎虎仁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市政方向:杨国丽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暖通方向:徐 峰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防灾方向:孙 婧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桥隧方向:刘晶磊、董 捷、戎虎仁
三、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副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决定聘任9名教师为硕士研究生副导师,名单如下:
四、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聘任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规定(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学科导师组同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决定聘任15名同志为我校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如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徐宗武、孙兆杰、郭卫兵、谷 岩、曹胜昔、郝卫东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结构方向:王维玉、王孟鸿、孙华飞、强万明、赵士永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建筑学方向:徐宗武、孙兆杰、郭卫兵、谷 岩、曹胜昔
艺术设计领域(135108):范振刚、郜 鹏、王 焱、胡青宇、郝卫东
五、根据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办法(试行)》(校政〔2015〕50号)文件规定,在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决定聘任33名同志为我校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名单如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2):邓海波、王效鹏、刘霄峰、郝卫东、剧元峰、曹肃国、徐志强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岩土方向:母焕胜、高 岭、孟玉山、 张延军、耿 威、周国新、姚秀成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结构方向:付素娟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市政方向:鲁黎明、温连华、周 英、曹小练、胡飞龙、赵广杰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暖通方向:席红延、雷国华、刘远程、陈守杰、刘继亮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防灾方向:付素娟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桥隧方向:安宏钧、王朝杰、刘桂霞、杨升光、丁子剑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085213)—建筑学方向:邓海波、王效鹏、刘霄峰、郝卫东、剧元峰、曹肃国、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