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改办《关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王利霞等14名同志具备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任职资格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8)323号、2018年11月12日评审通过)、省职改办《关于高彦兵等5名同志具备会计专业副高级任职资格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8)334号、2018年12月9日评审通过)、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张宏喜等15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的通知》(冀教职改办字(2018)55号、2018年10月26日评审通过)、《关于康凯同志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的通知》(冀教职改办字(2018)7号、2018年11月19日评审通过)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系列职称通过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教授(2人)
王利霞、董 捷
二、副教授(12人)
张立昆、耿明超、刘继文、刘晶磊、倪笑宇、裴宏伟、朱子君、张晓星、邓全才、马丽红、陈秀丽、郭 涛
三、高级会计师(1人)
张寅晓
四、讲师(15人)
贺 瑾、陈立伟、王 烁、李 欣、张宏喜、梁玲玉、乔春蕾、郝 娟、康春霞、何潇蓉、黄晓英、太 飞、贾丽坤、孙贺娟、郝建华
五、实验师(1人)
康 凯
六、助理实验师(2人)
杨 春、武 杰
七、助理馆员(1人)
王嫣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