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定于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上班、上课,假期前后不调休,周六、周日(4月5日、4月6日)的课程正常上课。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节日文化教育。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传承民族信仰的重要传统节日。各单位要在节日前后深入挖掘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丰富节日期间师生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师生缅怀英烈、培根铸魂,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
(二)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各二级学院(系)要做好清明假期期间学生的去向管理工作,强调离校、返校安全事项。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加大校园安全防控,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防假期期间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
(三)扎实做好值班工作。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务必保持联络畅通,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如遇突发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