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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7-04-17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监督和管理,确保资助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受助学生利益,发挥好资助资金的帮扶作用,全面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管理和监督。

组 长:师涌江

副组长:陈继飞

成 员:李 敏、和长青、陈涌堂、赵宝新、张文海、李树新、酒正纲、李 杰、何 飞、曲 蛟、邓大鹏、林大岵、李 涛、王金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申 静

成 员:胡万霞

(二)强化制度建设

学校有关部门要结合学生资助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认真梳理现行资助管理制度和资助工作流程,堵塞漏洞,确保资助评审认定、资金发放、财务核算、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相互分离。各二级院系应该完善本学院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杜绝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二、严格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管理

(一)集中管理资金

国家资助资金、学校资助资金、社会捐助的奖助学金,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财务核算;学校财务部门应根据资助资金类型和资助项目建立单独项目账,专款专用,确保每个资助项目和每种类型资助资金收支清晰明了。

(二)严格发放方式

按照上级部门对资助资金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的要求,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资助资金要从学校财务部门直接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三)杜绝违规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对受助学生获得的各类资助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截留、侵占、平分、挪用资助资金等行为,不得强行收缴奖助学金充当班费或者变相引导受奖、受助学生捐班费或活动赞助费;发放国家奖助学金,各班所有班委成员要签订承诺书,辅导员、院系书记要对整个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

三、推进资助信息全程公开透明

(一)健全公开内容

学校资助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将各类资助政策、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审批程序、质疑处置程序、监督电话等信息予以公开,要将经审核认定的受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开,确保各类资助政策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各方监督。

(二)完善公开手段

资助信息公开方式,必须坚持方便学生和学生家长监督,方便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资助信息要在学校公开栏、各二级院系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和学生学习生活聚居区域进行公开。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资助信息,方便广大学生进行资助信息查询。

四、从严查处资助违规违纪行为

(一)做好档案管理

资助档案是记录资助工作过程的直接证据,也是处理资助质疑投诉的基本依据。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二级院系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助工作中涉及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时留档、归档、存档,重要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二)强化内部审计

学校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一次内部专项审计。资助工作内部审计的重点应聚焦在资助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评审管理、资金发放、质疑投诉处理等方面;要通过内审促进资助工作开展,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得到不折不扣执行。

(三)重视问题线索

高度重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投诉,要确保件件得到处理、件件有回音;畅通投诉渠道,坚持“凡有举报投诉必查”,“凡有违规行为必究”,保证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

(四)严查违规违纪

学校资助管理及相关部门、从事资助工作及有关人员,必须提高认识,履好职、尽好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要定期不定期直接抽取一定比例学生,对其受到资助的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资助款发放到位。对学生资助发生的失职渎职、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上一条:二〇一七年工作要点

下一条:《三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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