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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任课教师——辅导员——家长沟通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9-04-19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家长的沟通交流,以教风促学风、以家风促学风,形成共管共育的良好局面,特建立本制度。

一、加强辅导员与任课教师的联系沟通

1.建立辅导员听课制度。要求辅导员定期深入课堂,每月到所辖班级听课不低于2次,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课堂秩序、听课状态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辅导员听课记录。

2.辅导员每月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课堂存在的其他问题,需要院系、学生处方面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

3.辅导员要积极掌握所带班级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办公地点),建立通讯录,与任课教师保持经常性的电话沟通,定期向任课教师了解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学习状态等,做好与任课教师交流记录。对个别缺勤或上课不认真学生要在课后及时谈话沟通,对成绩下滑或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重点关注,分析原因,了解其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其整改提高。

4.辅导员要通过课内外途径,利用多种场合和机会同任课教师做好沟通,虚心听取任课教师对教育管理的意见,形成有效的信息畅通渠道,养成沟通的习惯。

5.辅导员要主动听取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与任课老师沟通,协调师生关系,促进教学相长。

二、加强辅导员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1.对于学业成绩较差受到预警、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或是由于身体或心理等各种原因导致学习成绩下滑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提供建设性意见。

2.辅导员要建立家长联系卡,注明家长的身体状况、年龄、受教育程度、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联系电话、QQ、微博、微信等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并建立与家长的多途径联系方式。

3.针对特殊情况的学生,辅导员要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性联系,保留通话录音、短信记录,并认真做好与学生家长联系的工作记录。

4.要将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与辅导员工作考核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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